MUJI Community Market 市集規則(version 122023)
- 市集規則
- 參加者須於簽署協議書的同時以本公司指定的方式支付參加市集活動全期行政費及按金。
- 如參加者違反本條款或無故缺席市集檔期,將被拒絕以後參加本公司市集。參加者如未能遵照日期擺放或缺席,已繳付之按金全數將作行政費處理,不獲退還。
- 參加者不得將攤檔分租或容許第三方人士使用。
- 任何由本公司提供的物品必須於市集檔期完結時無損歸還。
- 除本公司提供的配套或設施外,其他用具由參加者自行準備,惟須以安全為準;如有其他外置於陳列枱的物品,請先提供照片和尺寸,待本公司批核後方可擺放。
- 攤檔的物品必須擺放於指定位置,不可擺放於通道或其他未被批准的地方。
- 不可在場地牆身上張貼物品或損壞場內設施。
- 不可售賣即場製作或即場食用之食品/飲品。
- 不可生火、燃點線香、艾草或任何物品,且不可攜帶易燃氣體進入場內。
- 不可使用擴音機或喇叭等器具,或大聲叫賣或喧嘩。
- 攤檔工作人員或其售賣的商品不可對公眾或其他人士造成騷擾、危險,亦不可進行不雅或令人不安的行為。
- 不可進食味道濃烈之食品和飲品,及需維護公眾安全和衛生。
- 不可帶同任何寵物看守攤檔。
- 本公司有權要求攤檔更改陳列、暫停出售指定商品、或暫停提供指定服務,並不作任何賠償。
- 參加者需自行保管所有物品,如有損毁或遺失,本公司恕不負責及不會作出任何賠償。
- 基於安全和保安考慮,每天市集完結時參加者需要收拾攤檔及清理現場,並把貨品帶離場地、或放於收納箱內存放於攤檔的指定位置;如暫存於攤檔內的貨品有任何遺失或損毀,本公司恕不負責及不會作出任何賠償。
- 每日市集完結時,參加者須記錄當日收入,並於市集最後一日完結時填妥本公司指定「收入報告」,之後將如實報告並簽署確實之報告交予店舖當值主管。本公司有權在參加者提交「收入報告」後才退回按金。
- 如本公司店舖、市集場地或攤檔設施或本公司提供的任何物品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或被弄髒,參加者須賠償相關金額,本公司亦有權在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扣除上述金額後(如有)按金將於市集完結後14日內退回。(如參加者以信用卡支付按金,本公司會將按金退回同一信用卡賬戶;以其他方式支付者,按金則以現金退還。)
- 市集營業時間 12:00 - 20:00, 期間參加者必須安排人員看守攤檔,並按約定用途及時間使用攤檔位置,攤檔售賣的商品必須與其申請表格所附上的資料相符。
- 如市集當日懸掛8號風球或以上、或因天氣或特別事故而需要取消或提早結束,本公司將不會作出任何賠償。
- 本公司有權要求參加者提供更多關於所售賣商品的資料,或於市集場地內拍攝或錄影各攤檔的狀況,以供宣傳推廣之用。
- 如有顧客對在攤檔購買的商品提出任何查詢、疑問、換貨等要求,或攤檔與顧客有任何糾紛(如攤檔工作人員的行為、攤檔的陳列、售賣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引起任何投訴或索償),均須由攤檔自行處理及負全部責任。如有需要,本公司有權將相關攤檔的聯絡方式提供予顧客,以便顧客直接聯絡攤檔。
- 本公司有權不時修改市集規則,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 法律責任
- 參加者必須消清楚知道與本公司之合作完全是純商品合作推廣之關係,其中不構於彼此成為合夥關係,亦不成為對方之代理人。
- 不得銷售假貨、冒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偽劣商品,危險品(即列於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內的物品)、以及任何法律上禁止銷售的商品。如攤檔因出售違反本條或相關條例之商品而引致任何損失或被追討,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由參加者承擔,本公司恕不負責。
- 參加者承諾其展示、售賣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法例,並須承擔其商品或服務引致的法律責任。如因其展示、售賣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引致本公司有任何損害,參加者必須作出相關賠償及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市集檔期中或任何情況下,任何因參加者或其委派駐場人員,或其攤檔造成的原因導致本公司店舖或任何人士的財物受損毁、被盜竊或引致任何人士傷亡,參加者須承擔引致的有關賠償及法律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