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換貨須知

門市退換貨

  • 台灣無印良品提供於原購買門市自購買日起十日內,完整標籤包裝吊牌尚未剪下,全新(不得有人為使用痕跡、故障、破損、刮傷、髒污、異味、受潮)且完整(商品、配件、附件、贈品、內外包裝、發票完整)之商品退換貨服務。
  • 請持發票正本與購買明細單,原交易使用支付工具時,須本人攜帶原支付工具(如信用卡、悠遊卡、各式卡片或電子支付工具 等)及簽單正本。
  • 消費時若有贈送抵用券、禮券、點數等贈品,須於退換貨時一併返還處理。
  • 以台灣無印良品所發行抵用券或MUJI passport發行之電子優惠券、MUJI Dollar或MUJI passport里程達檻抵用券支付之交易時,僅提供換貨服務。
  • 購買家具類商品需退換時,須保留原包裝方能進行退換貨,到府取貨另須支付產生之運費。(運費收費方式比照家具配送運費計算,最低500元,最高1,500元)
  • 非台灣地區購買之無印良品商品,恕無提供退換貨及保固維修服務。
  • 下列情況除商品本身瑕疵外,恕無法辦理退換貨:
  • 超過退換貨期限。
  • 發票、購買明細、原交易信用卡與簽單、抵用券、點數、贈品等未附回、遺失或毀損。
  • 商品包裝及內容毀損、遺失或不完整。
  • 所支付的禮券及提貨券性質為購買當初已開立發票者。
  • 以下商品:
    1.折扣商品、展示商品、食品、植栽、ReMUJI、購物紙提袋。
    2.具智慧財產:影音光碟、書籍。
    3.客製化商品:訂製家具或織品、刺繡商品。
    4.貼身用品:內衣褲、有杯內衣、緊身褲、襪子。
    5.經過使用、修改、洗滌之商品。
  • 台灣無印良品保有最終退換貨與否之決定權及規則更改權利。
  • 以上退換貨須知,僅限於無印良品實體門市。
    無印良品網路門市之退換貨,則須依照該所屬網路商店購物平台退換貨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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